我成功了。我不知道他在何时失去记忆的,是因为什么意外,还是就这样莫名其妙的选择性失忆了,就像我们在电脑上选择删除那些不需要的文件,就像用火烧掉日记。而我也忘记了他,用疯狂的方式。有时候忘记是一种幸福,至少,是一种阿Q式的逃避方式,如果生命太过沉重,何不给自己减减压呢?太敏感的肌肤注定是痛苦的,太敏感的心何尝不是呢?人说,世间的感情莫过于两种:一种是相濡以沫,却厌倦到终老,另一种是相忘于江湖,却怀念到哭泣。我们相忘于江湖,是真正的相忘,所以连怀念都不用,也就不会悲伤。
可我记起了他,空空的心渐渐充满了惆怅、思念和感伤,但我觉得,还是比遗忘好,遗忘是空白的纸,是没有故事的文字,没有悲伤可也没有美。只是,痛苦就让我一个人承受好了。可有一天,何方好像忽然记起了什么,他说,我终于找到那种气息的源头了。我一时有些不明白,问他,什么气息?他说,爱的气息。我因为一种香水的味道爱上罗婉,以为是爱上她的味道,其实这味道源于曾经的爱人,现在我明白了,这味道就是你身上散发出来的,难怪我会那么喜欢跟你在一起。我说,也许你弄错了,我从来不喷香水的。他说,阿远,你还要骗我吗?我闻到你的味道,不是用鼻子,而是用心,用灵魂闻到的,不管这是不是一种香水的气息,但确实是你的气息,是我爱的气息,我记起了一切,那是我多年来所苦苦寻找的梦,这梦纵然缥缈,纵然辽远,可就像天外一颗星辰发出的光,无论多远,多微弱,总有一天,会照临我的头上,会让我豁然醒来,并沐浴在这爱之光中,亲吻它,享受它,无论是甜美还是悲伤。
我望着他发呆,头脑里一片空白,没有思没有想,连天空划过的一颗流星也没有注意,天地已经静止,没有声音,没有风,只有洁白柔和的月光笼罩四野,大地一片苍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