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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章 不做则不错(2 / 2)

    而昆明县开印之日首要处理的,就是一宗吿僧人奸淫人妻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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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昆明府治下共有三县一土司,分别是附郭的昆明县、富民县、宜良县、罗次县(土司县)。

    而林知县就是昆明县的县令。

    官场有一句俗话:

    “三生不幸,知县附郭;三生作恶,附郭省城;恶贯满盈,附郭京城。”

    很不幸,林知县就是那个“恶贯满盈”的人。

    昆明城里,大大小小衙门连同“周王府”,加起来得好几十个,个个都是他昆明县的“婆婆”。

    谁都能管他,但谁都不想背事,因此每个衙门,他昆明县都得哄着供着,谁都不能得罪。

    “婆婆”多则要求多,要求多则做得多,而做得多则错得多,错得多则得罪人就多。

    那怎么办?

    遇事不决翻史书,看前辈们怎么办。

有史为鉴。

    历朝以来,各个附郭县的县令只做一件事:

    就是不做事。

    因为不做事,就不会犯错嘛;不会犯错,就不会得罪人;不会得罪人,则万事平安。

    这叫道法自然,无为而治。

    就算是上级来考评,最多也是评价“能力不足”而已,最多就是换个中等县或下等县当县令,总比做错事掉脑袋好得多吧。

    林老爷也是这样想的,也是这么做的。

    平时遇到案件,能推则推,能积压则积压,导致案件“年累而狱山积不能理。”(注1)

    但今天不行,今天是各地衙署开印的日子,是新年后上班的第一天。

    他林知县平日再怎么摸鱼躺平,今天多少都得做出个样子来。

    很不幸,遇见了件命案。

    更不爽的是,原告、被告双方很不懂事,居然都没来使银子!

    这就跟上班没发工资一样令人恶心。

    既然大家都不谈人情,那咱们只能谈律法了。

    翻开案卷,事情是这样的:

    昆明县治下夕阳乡水姓村民,向昆明县上呈讼状。

    一吿蚊香寺僧人田某,奸淫乡民水某妻子水卜氏,致使其受辱上吊自杀;

二吿蚊香寺遣弟子殴打乡民水某,致其受伤。

    案件看起来很平常,林知县授意师爷拟“差票”后,差遣皂隶前去传唤涉事人员。

    不多时,原告、被告均已带到,各自跪在堂下,等待县太爷问审。

    围观县民纷纷嚷嚷,等后堂走到正堂的县太爷入座后,惊堂木一拍。

    堂内排列左右的皂隶,手持棍棒,齐声呼喊“威武”。

    呼喊声掩盖了众人的嘈杂声,在场的县民们顿时感受到了一股来自官府的威严和神圣。

    案件开堂审理,等原告、被告双方说完后,林知县已经心中有数,惊堂木高高举起,就要拍案判决。

    此时,匆匆赶来的师爷在林知县耳边窃语几句,林知县脸色大变,顿时想抽自己几巴掌。

    只怪自己多管闲事,公开受理这种案情,搞得自己进退两难。

    事情其实不能算麻烦,在官府的威严及棍棒的恐吓下,什么魑魅鬼魉,邪魔歪道都会现出原形。

    麻烦的是刚刚师爷说了,蚊香寺的后台,是贵人,大贵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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