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文非常兴奋地带头劳动。他们砍伐树木、焚烧野草,开荒种地,盖房架屋,不久,一个个村落建立起来了。
欧文还带领全体公社成员共同劳动,共享劳动成果,他们规定,全体公社成员按照年龄大小从事各种有益的劳动。5岁到7岁的儿童,一律无条件入学。8岁到10岁的儿童。除学习外,还要参加公社各种有益活动和必要劳动,如修整花园、做家务等,从中掌握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。
12岁以上的青少年,必须在学习知识的同时,还要在工厂、作坊等学习一定的手工技能,以便将来为参加工作做好准备。
20岁到25岁的青年人,是公社建设的主力,因分工不同,有的在工厂作工,有的在农田参加农业劳动,或是参加一定的脑力劳动。
公社的未来发展,全靠这个年龄段的主力军。25岁到30岁的人,每天只需以参加两个小时的生产劳动,其余时间则从事公社的保卫工作和参与产品的分配工作,也有一部分人从事科学研究和艺术工作等脑力劳动。
30岁到40岁的人负责管理、组织和领导各个部门的生产工作。40岁到60岁的人,则主持对外交往。接待宾客或是产品交换等。
60岁以上的老人组成老人集体,负责捍卫宪法,维护宪法的尊严,监督宪法的实施落实等。
这样,“新和谐公社”所有成员各司其职,各尽所能,“和谐”相处。
这不挺好的吗?欧文自己花自己的钱,怎么折腾,不都是一个消费行为吗?
四年后,欧文自己再也没有钱来补贴公社的逐日亏损了。“新和谐公社”终于宣告了破产。
但镇江的共有经济,有人对结果负责吗?当然没有。是全体自愿的吗?当然不是。贾雨村宣布,要么参加屯田,要么自己共有,还想做地主,哪就去应天府。
在镇江,经济还是无为而治,自负其责,自己花钱消费,自愿合作,都是市场经济才有的玩意,封建经济只有强制、命令、胁迫,哪来的自愿?
因此,那些说奥派视人民公社为死敌的人搞错了,根本不恨人民公社,如果自己去搞自愿的经济,贾雨村对他表示尊敬,并且要高声称赞他。
因为不会来祸害别人,这人可以将自己的私有财产全部捐出来,共同成为实质为共有制的组织,然后你们挣工分,爱怎么折腾都是可以的。
自己的财产,怎么能干预怎么花呢?怎么生产都可以,一天工作三小时都是可以的,这不会伤害到任何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