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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三章 书生(2 / 2)

“那书生气度极好,我初见他时,还当他是哪家的小公子出来游学呢,心里想着,这次能大捞一笔了。等早日攒够赎身的钱,也能早日离开这鬼地方,寻一处清净地,过上普通人的生活。”

贾玉珠轻轻叹了口气,眼中满是沧桑,她慈爱地拉过那有些破旧,却并不显脏污的被子,小心翼翼地替女儿掖了掖被角。

贾绮哭得累了,此刻早已进入了梦乡,只是睡梦中,她的小脸依旧紧紧皱着,显然是白日里受了不少的惊吓。

“大姑娘,您也别瞧不上我这腌臜手段,进了那等地方,若想熬下去,靠的就是一个念想。我最大的念想不过是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平凡人,不追逐权利,不贪恋财富,不求做人上人,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日子。”

这样的念想,难吗?好像不难,但好像也不容易。

浪子回头金不换。书生怀揣着那只镯子,在最难的时候,他那双只沾过墨汁的手,不得不去触碰砖石,干起粗重的活儿;最饿的时候,他那张曾经用来谈论诗词歌赋的嘴,竟要同路边的野狗争抢垃圾里的饭食。

即便如此,他也未曾动过卖了那个镯子的念头。哪怕那镯子成色不佳,或许卖不了几个钱,却好歹能让他填饱肚子。

但他没有卖。

就这么一路风餐露宿,走走停停,书生终于抵达了京城。靠着一路上打杂挣得的银钱,到了京城时,他身上只剩下五两二十一钱。

探花巡街,敲锣打鼓,五银二十一钱如同滚雪球一般,开始源源不断地翻倍。昔日的穷书生,不再穷,不再是书生,是榜下捉婿最炙手可热的人物。

但是探花郎什么都不要,他回到了先前沉溺的花街里,二楼还是那个低头娇笑的小娘子,底下却是骑着高头大马、戴着乌帽、身着绯衣的探花郎。

明面上还是一高一低,只是两人的身份早已对调。

从那一日起,金陵城的花街,宿下了一位探花郎。

人人都道那位郎君是个痴情种,与先前的小娘子厮混,怕是要将她抬回家做妾室了。

唯有贾玉珠知道,不是的。

情种只会出生于权贵之家,他们不缺奴仆、不缺佳人、不会被柴米油盐困住、不会为衣食住行费神,所以他们保留了最纯粹的爱意。

他们爱一个人,只为那个人本身,不掺杂任何其他因素。

我爱你,无关你的银钱,无关你的权势,不图你任何身外之物,我只爱你。

书生是这样的人吗?显然不是的。

越是贫寒出身之人,越是吝啬手中那为数不多的筹码,因为他们根本做不到大方。哪怕书生成了人人都羡慕的探花郎,几十年的教养和思想,不会在一朝一夕之间改变。

“那时候所有的姐妹都说,我是撞上大运了,很快就能脱离奴籍,飞上枝头变成金凤凰,只有我知道,不是的。”贾玉珠嘴角勾起一抹苦笑,那笑容中,满是无奈与自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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